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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奇美化工签订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暨等值陆仟万美元之联合授信案

发布时间:2016/3/8 点击次数:2750

2016.03.08

奇美实业转投资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为取得稳定之营运资金,于2016年3月8日与十五家联贷银行团签订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暨等值陆仟万美元之联合授信案。

此案授信期间为三年,统筹主办银行为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台湾土地银行上海分行、台湾银行上海分行、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南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交通银行镇江分行、中国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额度管理银行为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此外,还有作为主办银行的第一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及作为参贷银行的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玉山商业银行东莞分行、彰化商业银行东莞银行,一同参与本案的授信贷款。


本案为镇江奇美化工于大陆成立二十年来,首次于当地筹组的联合授信案,同时就本案的双币别融资暨结合动拨时可选择融资币别之方式也算是一项新的尝试。于大陆联贷市场一推出,即受到各银行的高度关注及热烈支持,以超额认购2.65倍顺利完成本案,银行团的成员也广泛包含大陆内资及外资银行。本次联合授信案系为支应镇江奇美未来营业规模持续增长所需之营运资金。